我原来是个神经病_分卷阅读_57(3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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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来d城,客栈一定要住,酒吧一定要玩。
  陈千卿当年没能和真正的陈千卿来一次,但这并不妨碍他对这座城市的了解。因为真正的陈千卿喜欢,所以他才会费工夫研究,即使他们没有机会来。
  陈千卿在狭窄的小巷里找了一间顺眼的客栈,住了进去。
  长的漂亮的年轻人,到哪里都受欢迎。客栈的老板是个五十多岁的中年妇女,看见陈千卿就一直在笑,连要房费的时候都抹去了零头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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